近年来,各地发生了多起医护人员私下贩卖胎盘的事件,原本应由医院处置的胎盘被流入地下市场买卖。
记者查询多起倒卖胎盘的报道发现,对于倒卖者的处理甚少。事实上,对处罚买卖胎盘的行为,目前在法律上仍处于空白地带。
在此前的一起案例中,曾有倒卖者被警方控制后,因为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并未立案。在移交卫生执法机构后,也同样因没有相关法规对倒卖者处罚,不得不让倒卖者离开。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表示,在倒卖胎盘的链条中,相比倒卖者的难以处罚,医护人员如参与贩卖胎盘将被追究责任。
据此前报道,江苏省卫生厅工作人员表示,卫生部门关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确实存在且一直有效,医疗机构绝不可以进行任何胎盘买卖。若发现医院或医护人员买卖胎盘,将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追究。
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部门相关人士此前针对医护人员贩卖胎盘也作过同样表述。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责令转让、买卖双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张新年说,要想有效治理人体胎盘的倒卖乱象,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填补这一空白。
不明来历胎盘或含危险病毒
相比于倒卖者是否受到处罚,更大的风险在于,胎盘很有可能携带危险的病毒。
当天李萍和陶芸在出租屋进行人体胎盘加工时,并未作出任何消毒措施。记者曾问李萍“你们卖的胎盘是否都能保证健康?”
“那只能凭信誉度。”李萍说,她从事人体胎盘销售已经三年多,从未出过问题。
事实上,这些倒卖者从医院或网上收购胎盘时,并不知道胎盘是否携带病毒。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冯骥医生表示,虽然紫河车(胎盘)在中药中被称为药品和补品,实际上胎盘的不安全性依然存在。
他说,胎盘是胎儿和母体之间进行物质交换的器官,母体如果感染乙肝、艾滋、梅毒等病毒,这些病毒也会留存在胎盘内,来路不明的胎盘很有可能成为危险的传染源。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医生徐小云说,虽然食用胎盘有一定的营养价值,但仅限于来路明确、没有任何传染病原的人体胎盘。“一些来路不明的,或者携带有病毒的胎盘危险性极大,就算高温处理,也不一定会把病毒杀死,如果被人食用,有一定几率被传染疾病”。 4/4 首页 上一页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