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说,很多医院附近都有专门收购、销售人体胎盘的人员,光是在她“定点”的某妇产医院,从事胎盘倒卖的小团伙就不止一个。不过,各个团队之间并非完全是竞争关系,有时还会资源共享。只要给钱,每个团队之间可以相互交易,为的是打通人体胎盘交易市场,谋取利益。
当李萍没有货源时,她会打电话联系其他业内人“调货”,事成之后给供货人分成200元。
家住大兴区的陈梅就是李萍的应急供货人之一。
“胎盘300元一个,加工费也是300元。”陈梅说,她的胎盘资源都是从大兴区三个有妇产科的医院取得,其中包括一家私立医院。主要是从产妇及其家属手中购买,单价300元一个。“也可以从医生那里买,但是你得有关系,不认识的不会卖给你。”
她制作了大量名片,在三个医院的妇产科内发放,便于想卖胎盘的人与她联系。
5月14日下午,大兴区某医院妇产科产房门口地上,就留有几张陈梅的名片,上面写着“加工胎盘”的字样。
陈梅说,产妇加工自己的胎盘,或者帮胎盘持有人(产妇)加工胎盘不犯法,但是不能买卖。所以做这门生意,一般都以打着代加工的口号避嫌。买卖人体胎盘的行为只能私下交易。
除了找同行“调货”,李萍有时也会上网找“胎盘经销商”进货,“虽说价格远比个人货源便宜,但是并非熟人,考虑到胎盘的安全性,一般不会上网找,除非手头的货源极为紧张。”她说。
和李萍、陈梅等胎盘倒卖者不同,网上的胎盘经销商一般是批发走量,单个胎盘不卖也不收。
据李萍介绍,她认识一个从事人体胎盘批发的经销商,胎盘批发价35元一个,不单个销售,一般100个起收购或出售。经销商会在网上长期发布广告寻求卖家和买家。
在一个名为“胎盘吧”的贴吧,至5月21日,发布帖子1590篇,关注人数达623人。帖子内容多为“收购胎盘”,并附下手机号码或QQ号。
记者查询了一名求购者的QQ号码,其个人简介为“批发优质紫河车(人体胎盘),包化验”。
这名求购者在电话里说,他收购胎盘不问来源,有货即可交易。
倒卖胎盘者处罚存法律空白
不管是李萍、陈梅等倒卖者还是胎盘经销商,都清楚知晓不得买卖胎盘的规定。出于胎盘(紫河车)益气养血、补肾益精的功效,不少人主动买来食用。“有需求就有市场。”李萍说。
2005年,针对一些产妇和医疗机构对分娩后胎盘如何处置的疑问,卫生部曾明确表示,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根据规定,所有产妇在生产前都会和医院签订一份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选项包括产妇放弃胎盘交由医疗机构按规定处置、产妇自行处置胎盘等。
一旦产妇放弃胎盘交由医疗机构处置,怎么处置,产妇并不知情。
针对胎盘的处置,各医疗机构和医生也有不同的看法。有医生表示,卫生部的上述表态中,对于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可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对于健康的胎盘如何处置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医院对于产妇放弃的胎盘,都是一律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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