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的快递员张勇(化名)便是这样一位。28日上午,他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镇江路上桥,前往莱芜一路揽件。视频监控中,摩托车在滚滚车流里“见缝插针”,不时变换车道,左冲右突,过往车辆避之不及。行至桑梓路、胶宁高架路路口时,张勇被执勤交警拦下。因闯禁行、驾驶无牌摩托车和未戴头盔三种违法,他被罚款450元、记11分。
3月1日上午11时,记者来到延安三路、香港西路路口蹲守。记者看到,与之前摩托车驾驶人见到民警立即掉头仓皇逃跑不同,交警未设岗时,快递员、送餐员行驶在禁行道路上比较随意,他们一边打电话一边驾车,有的甚至闯红灯。
事实上,交警部门从未停止对违法摩托车的查纠。2016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存在违法行为的摩托车58133辆,其中,市南、市北、李沧三区查获3300辆,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无牌、无证驾驶、逆向行驶、闯禁行、闯红灯、未戴头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等。
“面对执勤交警,或者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少摩托车驾驶人会一逃了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预防处副处长山青说,除了侥幸心理作怪、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摩托车驾驶人非常清楚自身的违法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驾驶人要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无证驾驶摩托车,则一般要处罚款,驾驶人同时还将被行政拘留。但现实情况是,2000年以后,市区已停止办理摩托车上牌和办证业务。目前,市内三区摩托车保有量仅有891辆。这也就意味着,目前在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绝大多数是无牌。
“没有号牌,等于摩托车穿上了‘隐身衣’。”市南大队事故科副科长卢杰说,尤其在夜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肇事摩托车一旦逃逸,如果没有其他有力证据,案件侦破就会困难重重。
离不开快递员送餐员,市民爱恨交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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