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星星点灯照亮了我的家门,让迷失的孩子找到来时的路”,一句歌词不知照亮了多少处在迷茫途中的人们,为其重燃了奋斗的激情和渴望,而作为司法所工作人员,我们关心更多的是同样处在“悔恨、迷茫、焦虑、自卑”中“犯过事”的安置帮教人员。近年来,榴园司法所在安置帮教工作中,不断完善各项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使其通过彼此的共同努力,帮助他们扫去心里的雾霾,勇敢面对过去,树立自信,迎接阳光,找到“回家的路”。
落实工作责任,将心比心开展工作。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安置帮教人员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我们把他们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去解决,雪中送炭,急人之危,千方百计解决其在生活和生产上的困难,将心比心,取得他们的信任。同时,司法所还实行以“三包”为主的帮教责任制,形成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各村司法行政协理员和家庭成员为主的“三位一体”的帮教机制,形成了上下互通,齐抓共管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逐一明确帮教人员,逐一制定帮教计划,确保安置帮教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定期汇报完善定期谈话制度。在安置帮教过程中,通过谈心,走访、互动交流等方法弄找到犯罪的症结,弄清其个人基本情况、家庭背影、文化程度等不同情况,对症下药,因人而异,制定切实可行的安置帮教措施。同时,分别以不同形式把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做到定期谈话并做好纪录,通过与帮教对象定期谈话和走访,准确掌握他们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遇到的具体困难,有利于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思想工作使其敞开心扉。开导其要正确对待现实,放下思想包袱,鼓励其悔过自新,自立自强,工作人员用爱心去感化他们,用真情去打动他们,用道理去说服他们,用实际行动去帮助他们,使得许多安置帮教人员被释放后在最短的时间内重新回归社会,安心工作生活不再重新犯罪,切实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帮扶就业促其自立。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工作人员转变安置观念,从实际出发,“授之以渔”的加强安置帮教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和自主创业意识,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自主创业等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引导刑满释放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人之初,性本善“,每一个服刑人员生来都不是罪犯,每一个罪犯重新进入社会和家庭都会经历一番百味杂陈的郁闷纠结、徘徊挣扎的阶段。司法所工作人员只有在第一时间打开其心窗,把脉候诊,将心比心,落实各项帮教措施,重拾自信,才能帮助其顺利融入家庭和生活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