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元,从100元提高至110元。本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将开始按新标准发放,25日前将全部发放到位。
据了解,本次是2011年以来我市第7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了居民养老待遇“七连涨”。全市79.1万余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将因此受惠。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每年缴费一次,从100元到5000元,设12个缴费档次,政府还将根据参保居民选择的缴费档次给予缴费补贴,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也就越多。此外,符合条件的低保、重残等农村困难群体将享受不低于最低缴费档次的政府代缴政策。(济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