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榴园司法所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整合社会资源,聚合多方力量,开展多渠道帮教措施,帮助和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自主创业,积极为自主创业人员争取多项优惠政策,同时,依法维护帮教对象的合法权益,给予更多的人为关怀,使刑满释放人员得到温暖、看到希望、走向新生。
明确帮教责任,实行以“三包”为主的帮教责任制。在帮教工作中,形成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各村司法行政协理员和家庭成员为主的“三位一体”的帮教机制,形成了上下互通,齐抓共管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逐一明确帮教人员,逐一制定帮教计划,确保安置帮教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完善定期谈话制度。刑满释放回到居住地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形式把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做到定期谈话并做好纪录,通过与帮教对象定期谈话和走访,准确掌握他们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遇到的具体困难,有利于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通过组织学习法律知识、赠送法律宣传材料,及时进行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
突出重点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安置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关键,也是难点。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工作人员转变安置观念,走出“等靠要”安置模式,按照市场化就业安置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授之以渔”加强安置帮教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和自主创业意识,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自主创业等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引导刑满释放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中,工作人员用爱心去感化他们,用真情去打动他们,用道理去说服他们,用实际行动去帮助他们,使得许多安置帮教人员被释放后在最短的时间内重新回归社会,安心工作生活不再重新犯罪,切实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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