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在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中,榴园司法所十分重视对入矫人员的入矫教育工作,严格把好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的“第一关”,从源头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预防和杜绝重新犯罪。榴园司法所在接收新入矫的矫正人员时,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矫正人员家属、社区矫正人员所在村司法行政协理员及村负责人到场,举行入矫宣告仪式,坚持上好入矫“第一课”,打好入矫“免疫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高质量的开展。
在入矫宣告中,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通知矫正对象所在村的主要司法行政协理员、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到场,并邀请派出所派一名干警参加,向矫正对象宣告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矫正对象行为规范、应遵守的规定、限制的事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使用的权利以及矫正小组的组成人员及职责等内容,向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宣讲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使矫正对象明白社区矫正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鞭策社区矫正人员按照规定自觉履行各项规定,约束自身行为和行动,积极主动的接收社区矫正,明确了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履行的义务,强化了服刑意识,促使其顺利接受矫正。同时,也使监管人员对矫正工作有了更全面深入的认识,明确自己的监管责任,确保各项矫正措施的落实。并通过入矫谈话,使每一位矫正对象都能明确社区矫正的目的和意义,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接受社区矫正,达到矫正改造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