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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坞司法所:法治副主任巧解叔侄土地纠纷

2016-04-20 14:06:56  |  来源:山东信息港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本网讯   (通讯员 赵儒攀 陈淼华)近日,大坞镇战河村村民王立(化名)、王峰(化名)争吵着来到司法所,一个说自己地少了,一个说自己地里种着别人的树,究竟孰是孰非呢?

    王立与王峰系叔侄关系,王峰的对象是生产组的组长。前几年,王立家里孩子户口迁出按照规定需要抽地,紧接着生产组开始重新规划分地,然后每户抓阄选地,形成了现在的土地格局。
    存在争议的南河田地距离矿很近,矿上会根据水淹田面积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紧靠路边的水淹田在东头地势较低不能种植农作物,王立早先种上了杨树。分地时王立的南河地恰巧被他叔叔王峰抓阄抓到了,因为王峰的对象是组长参与当时的分地,出具了村委执笔人写的土地数据,并且说明当时是在征得社员同意的基础上才分的地,王立则表示组里分地根本没有征求他的意见,他只承认园地分给王峰并不认同水淹田中的1.2分也分给王峰。王峰夫妇也据理力争,指责王立的树还种在自己的地里,他是为了水淹田的补偿款,故意胡搅蛮缠,同时举证如果没有这1.2分水淹田自己就达不到分地要求的9分。双方各说各理,眼看血浓于水的亲情就要破裂。
    大坞司法所副所长王超是该村的法治副主任,他在知悉情况后立即调查取证。通过走访群众、与村委沟通、实地丈量土地等措施梳理矛盾纠纷的脉络。王主任用亲情感化两人,消除两个人的对立抵触情绪,同时征求当事双方的意愿,然后进行综合分析,找到矛盾纠纷的关键点,在此基础上与当事人分别谈话,通过长达5个小时的反复调解,终于双方愿意以置换田地的方式达成协议:王峰园地的使用权归王立所有;王立南河水淹田(含存在争议的1.2分水淹田)的使用权归王峰所有,水淹田里的树木以280元的价格卖给王峰。双方互不干涉。至此叔侄二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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