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讯问, 2015年7月份,犯罪嫌疑人许某、王某在德州市德城区盗窃一辆48型摩托车,之后二人便骑该摩托车在河北省景县,德州市陵城区、临邑县、夏津县、德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开发区等地采取砸车玻璃盗窃方式,作案30余起,疯狂盗窃车内的现金、笔记本电脑、LV包、银行卡等物品,涉案价值10余万元。
许某、王某均是多次“进宫”屡教不改者,许某分别于1999年、2009年因盗窃、寻衅滋事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而王某也曾经因为盗窃多次“进宫”,“就是因为懒,好逸恶劳,偷东西来钱快。”犯罪嫌疑人许某如是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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