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4年5月7日,陵县公安局义渡派出所民警和齐河县公安局民警两地接力,终于帮助辖区居民粱某找到了他丢失在齐河县的钱包,包内的身份证、现金、银行卡、税务发票等重要单据物归原主。
5月6日,义渡口派出所接到齐河县某派出所电话称:其辖区有人捡到钱包,钱包内有一张名叫梁龙的身份证,证件显示此人为陵县义渡口乡孙店村人。义渡口派出所所长马世勇,立即安排民警到义渡口乡孙店村走访调查。民警通过走访该村民和村支部得知:梁某全家都在济南市打工生活,现没有梁某的联系方式。民警又多方查找到在济南打工的义渡籍人员,通过手机和他们联系。
经过一天的多方查找,终于联系上了梁某。原来,粱某利用“五一”假期,到齐河县游玩,不慎将钱包丢失,非常着急,原以为不可能再找到的钱包失而复得,梁某特别高兴,对干警的精神深深感动,连连称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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