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0月24日上午,家住陵县陆庙村的宋先生带着挎包来到陵东派出所求助,称自己在打工的建筑工地上捡到一个挎包,希望民警能帮忙寻找失主。
宋先生告诉民警,他在德州市澳德乐附近一处工地打工,23日下午收工时捡到了一个棕色的女士挎包,由于天色已晚,便暂时将挎包带回了家中。
为了寻找线索,民警们打开挎包,发现里面装有一把崭新的汽车钥匙、一张二十五万元的银行存单和五万元的存折、以及2000元现金,此外还有驾驶执照、身份证等证件。民警们根据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联系上了临邑县德平镇宫屯村的村委会,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失主高女士,此时距离宋某报案还不到一个小时。随后高女士赶到陵东派出所,取回了自己的挎包,就在高女士想拿出一部分钱感谢宋先生时,却发现宋先生已经走了。(陵县公安局:李先忠 李青 邱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