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亚楠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省科技厅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支持省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与国(境)外合作机构或个人针对同一科研目标与任务共同开展实质性国际合作研发。
科技合作项目是我省重点研发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遵循“政府引导、开放创新、平等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在技术、产业等方面的资源,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外合作机制和沟通联络渠道,加快落实重大国际合作战略、倡议和任务等,支撑解决我省重大科技问题。
《办法》明确,项目重点支持以下范围:服务国家重大外交战略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与欧美、日韩等创新指数领先国家,上合组织成员国,“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立足全省科技与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科技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支持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和成果,并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后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引进来”项目;立足全省具有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通过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加快促进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层次,支持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科技援助和国际技术转移,主动“走出去”项目;打造高能级国际创新合作平台,支持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引导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发中心、国际科技组织等国际合作平台,结合平台的建设和评估工作,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项目支持;扩大我省高水平对外开放,全方位提升国际合作层次,按规定支持在国(境)外举办的国际会议、技术对接、创新大赛等省级以上科技交流活动中签约的重大科技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