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栗晟皓
通讯员 李维钦 刘昌志 报道
本报日照讯 近日,由东明石化集团按照进口原油检验采信模式申报的9.5万吨进口原油在山东港口日照港顺利通关,标志着首单进口原油海关检验采信业务在日照落地。
据介绍,海关检验采信是指在进出口商品检验中,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采信管理办法》,依法将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合格评定依据的管理活动,是海关基于风险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及检测机构采取的一种信任管理措施。实施采信制度后,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进口原油采信机构目录》中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同时完成商业合同约定项目和海关执法项目检测,有效缩短查验周期,提升通关效率。
原油进口检验采信模式中,相关企业可以自由选择目录内的采信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在起运地或卸货港实施取样和检验检测,由采信机构将检测报告上传至海关采信管理系统,海关查验时可直接在线调阅报告并对货物实施合格评定,缩短货物通关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