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纠治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围绕纠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等5个方面提出了17项措施。
在纠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方面,聚焦突出问题开展系统整治,制订工作方案,纠治过度执法等行为;开展重点执法领域整治,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本领域本系统专项整治;严肃查办涉企执法问题线索,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罚款“小切口”监督,严肃查办“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在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方面,加强涉企督导检查调研活动统筹,依托涉企检查平台实行事前备案、扫码入企;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以信息化在线监管方式压减入企检查次数;规范涉企检查结果处置,做到工作闭环。
在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方面,严格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内部审批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及适用;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措施,持续纠治“乱罚款”行为;规范实施涉企强制措施,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在深化涉企执法监督方面,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广泛收集涉企执法问题线索;全面清理对行政执法任务量“下指标”等要求;加快行政执法数字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与监督数字化能力;提高涉企服务水平,广泛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
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政治素质、纪律意识和依法执法水平;加大正反向激励,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落实各项激励保障举措。(董方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