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南 通讯员 齐瑞芬)
8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日前,我市2024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全面启动,5月底前确定参评企业名单,6月底前完成数据采集,7月15日前完成全部评价改革工作。
根据要求,“亩产效益”评价范围是全市各县(市、区)所有工业企业,包括规上工业企业和规下工业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以统计部门2023年年报名单为准(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年度新升规企业、初创期企业等一并纳入数据采集范围,由当地自行决定是否参与评价),规下工业企业由各县(市、区)根据企业占地面积、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等指标自行确定参评标准和企业名单,原则上占地3亩以上的企业都应纳入评价。依据综合评价得分,将企业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支持发展类)、C类(提升发展类)、D类(限制发展类)。原则上,A类企业比例不超过20%,D类企业比例不低于5%。
各县(市、区)将依据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严格落实用地、价格、用能、信贷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加大对A类、B类企业的奖励激励力度,指导C类、D类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提高生产效益水平。各有关专营单位将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名单(含在专营单位注册的用户编号)执行差别化价格政策,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