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晓婉 通讯员 张素华 报道
本报济南4月18日讯 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山东省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排查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问题,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根据《工作方案》,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沿黄9市全域范围内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混合垃圾等)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一律列入排查整治范围,其他市自行组织开展排查整治。
我省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排查全省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压实黄河流域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监管责任,对固体废物违规堆放暂存、非法转移、倾倒和填埋等问题依法整治,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防止黄河流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根据《工作方案》,各市要组织对辖区内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进行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层层压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责任。同时,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卫星遥感数据,通过遥感影像解译,识别以黄河干流两侧的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10公里范围内疑似固体废物堆放点位,形成省级遥感疑似问题清单;梳理2019年以来沿黄9市全域范围群众举报和信访件,形成省级信访举报问题清单。以上“两张清单”将作为重点问题交办各市。
黄河干流两侧的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10公里范围内的问题,均须立行立改。对于整治难度大、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原则上应于今年底前完成整治。12月底前,各市要组织对整治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对整治完成的问题开展抽查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