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社区矫正法》,山东省滨州市积极开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通过强化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工作,强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国庆中秋“双节”前夕,滨州市完成了市、县(区)、乡(镇、街)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设立工作,共成立市级委员会1个、县级委员会7个、乡级委员会91个。
今年以来,滨州市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法》的贯彻落实和社区矫正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工作。5月31日,市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率先设立。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分管副市长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涵盖了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山东省鲁北监狱等部门单位。随后,各县(市、区)、乡(镇、街)社区矫正委员会陆续成立,惠民县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县级社区矫正委员会,阳信县在全省首个实现乡(镇、街)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沾化区在全市率先实现区、乡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
全市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标志着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主体协同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对于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持续规范健康发展,推进平安滨州、富强滨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滨州市将以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法》的贯彻落实,全力提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为全市社会安全稳定保驾护航。(程胜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