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志)记者从济南市政府获悉,《济南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明确个人诚信积分可享受多项“信用惠民”激励,以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
根据办法,济南市个人诚信积分评价信息主要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及市场信用信息,其中公共信用信息包括身份识别信息、荣誉奖励信息、社会贡献信息、遵纪守法信息、行政管理信息、守信践诺信息等。
济南市对各类公共信用信息进行了细化明确,比如社会贡献信息包括志愿服务、慈善捐赠、无偿捐献、应急救援、文明实践等信息。守信践诺信息包括非法集资严重失信人员的信息;拒不缴纳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社会保险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信息;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统一考试的作弊信息;在学术研究、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信息。
济南市明确,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主体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采取激励措施。其中,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给予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程序简化等便利服务措施;在媒体推介、荣誉评选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考虑对象;在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实施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推荐入驻孵化基地,评选优秀创业项目、创业典型等创业服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济南市公共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时,可享受免押金、借阅期延长、借阅册数增加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