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娟
3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山东将通过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激励引导城市人才入乡,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并将在济青局部片区及有一定基础的市、县积极创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根据《山东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山东将支持济青局部片区及有一定基础的市、县积极创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选择部分市、县设立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支持制度改革和政策安排率先落地,先行先试
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济南、青岛中心城区尽快放开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
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加大省级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方的资金奖励力度,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地计划等方面统筹考虑安排进城落户人口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激励引导城市人才入乡。落实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扶持政策,在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予以倾斜。新招录选调生优先派到农村任职,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向所有县(市、区)和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选派科技副职。落实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兼职方式,为农户、合作社等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所得收入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允许地方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
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农村党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城中村、城边村、村级工业园等可连片开发区域土地依法合规整治入市;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适时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加大政府债券对城乡融合等公益性项目支持力度,提高使用效益。鼓励有意向的基金管理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城乡融合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
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因地制宜稳慎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
为每个农村义务教育学区选聘1名乡村特级教师,落实县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有关政策,核定教育系统绩效工资总量时向农村中小学倾斜。
鼓励财政困难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实施学费代偿办法招聘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支持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
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培育一批风筝年画村、刺绣剪纸村、雕刻面塑村、柳编草编村等“非遗”村落。。
稳步提高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持续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探索建立具有山东特色的农村养老周转房和幸福院建设模式。
全面开展乡村基础设施产权普查登记,落实产权所有者管护责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事业单位改革,建立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
深入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六大行动”,积极推动农业“新六产”发展,培育一批百亿级以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群,加快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到2022年,全省建成50家左右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创建10家以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一批特色小镇,打造集聚特色产业的创新创业生态圈。
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探索利用财政资金开展棉花目标价格保险,对适合的农业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业项目实施主体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