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要求导游人员上车之前查验车辆资质、运营证件,并在行程中经常监督、提醒司机安全驾驶。
严格要求旅游包车按规定配发《游客安全乘车须知》,在行程前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
严格要求旅游包车按规定配置“导游专座”,并要求导游乘坐专座,不得随意变更座位,以防行驶中出现意外。
督促汽车司机、导游提醒游客在汽车行驶途中系好安全带,并监督甚至举报游客不系安全带行为。
鼓励出境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加强出境游的安全风险提示。完善境外旅游目的地安全风 险提示制度,发挥外交部、各驻外使领馆、国家旅游局驻境 外旅游办事处在信息收集、评估中的作用,根据各驻外使领 馆定期排查的当地安全风险和旅游突发事件,及时发布和撤 销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引导游客理性出游。对于出境游高峰 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要进行专题研究,发布专题提 示,剖析风险,提出防范建议。
加强对出境游客的安全宣传。编制我游客赴重点旅游目的 地的旅游安全须知,提醒游客注意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自 驾车安全事项、少带现金出国、乘车要系安全带等,提醒游 客履行自身义务,寻求当地救助和领事帮助,提倡自救互救 。要对各类案例、数据进行分析,以案说法,增强宣传说服 力。
加强对出境游组团社的安全管理。督促出境游组团社严格执行《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安全规范》,加强对出境游团 队安全管理,选择安全有保障的地接社,对出境游线路、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评估,完善行前说明会安全提示教育制度 ,强化领队人员的安全提示与教育。督促地接社保障游客安全,不得损害游客利益,投保足额的保险。对诱导、组织中国游客赴境外参与黄赌毒等犯罪活动的,要依法进行严惩。探索对境内新型旅游网络平台的监管办法,从源头降低“说走就走”旅游的安全风险系数。
加强与境外相关机构合作。充分发挥“境外中国公民和机 构安全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和驻外使领馆、驻外旅游办 事处的作用,督促对方加强对我游客的安全保障。推动当地 政府、路政、医院、景点、酒店等设置更多中文咨询服务,增加中文安全提示标识,印制中文安全宣传材料,开设中文投诉、应急热线等。加强与目的地警方、旅游部门以及当地华人旅行社、导游协会等资源合作,建立安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涉我游客的境外突发事件。 3/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