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充分发挥基层防疫员作用,规范防疫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蔓延,梁山县畜牧局深化基层防疫员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统一选聘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县畜牧兽医局制定了《梁山县基层防疫员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由畜牧局负责对乡镇选聘工作进行指导,统一标准,审核把关,选聘人员一般不超过45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并热爱畜禽养殖工作,以确保人员素质。分管副县长召开各乡镇(街、区)分管负责人、畜牧兽医站站长会议,对基层防疫员的选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街、区)以乡镇为单位,选拔兼职畜牧防疫人员,签订兼职服务协议,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续用。
做好经费保障,加强业务培训。以乡镇管区为单位,聘用兼职畜牧防疫人员,对兼职防疫人员实行定额补助,工作补助经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人员选聘后,组织到济宁农校进行防疫知识培训,费用从中央、省、市专项资金中列支。目前,畜牧兽医局已对各乡镇(街、区)畜牧兽医站站长和新选拔的基层防疫员进行了培训。
明确管理职责,加强业务考核。各乡镇(街、区)基层防疫员已到畜牧兽医局备案,由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管理。基层动物防疫员为乡镇(街道)政府临时聘用人员,一年一聘, 承担动物强制免疫或协助动物产地检疫等公益性职能,由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具体负责基层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和考核,业务上接受县畜牧兽医部门的指导,各镇(街道)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基层动物防疫员管理实施方案。目前,各镇(街,区)政府已与基层动物防疫员签订了聘用合同。(邓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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