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吴洪斌 隋翔宇 于冬亮
“海上丝绸之路”是古代中国与外国交通贸易和文化交往的海上通道,该线路最早始于秦汉时期,是迄今所知最为古老的海上航线。根据国家“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的“时间表”,2015年我国将完成“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的准备工作,2016年开始正式申报。“海丝申遗”共有9个国内城市联合申请,我省的蓬莱市也参与其中。作为海域文化遗产大省,我省也将以此为契机加强文物旅游资源整合,“山东海疆历史文化廊道”呼之欲出。
“海上丝绸之路”申遗
彰显山东实力
“目前,9个联合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的城市正在紧张的筹备中,作为山东省唯一入选城市的蓬莱也不例外。”10月28日,我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座谈会在烟台召开,会上对我省推动海丝保护和申遗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介绍。
省文物局局长谢治秀表示,蓬莱一直以来都与“海上丝绸之路”密切相关,而且蓬莱(古登州)也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一个重要起点,因此能够与宁波、广州、福州这些名港比肩,成为联合申遗的城市之一。
实际上,“海上丝绸之路”申遗体现出的也是山东在海域文化遗产的整体实力。据了解,在蓬莱“海上丝绸之路”申遗过程中,我省其余6个沿海城市发现的“海上丝绸之路”相关遗迹,也为蓬莱申遗提供了重要支撑。
我省沿海有大量的古代港口、码头、航标、沉船、古建筑等文物点,数据显示,省内沿海共有“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点50处。其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
“山东自古以来就是海上贸易的重要通道,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之一,也是陆海两条丝绸之路的交会点。”会议认为,做好山东地区“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的保护和申遗工作,对于支持和保证国家“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取得成功,对于促进山东省以及沿线各地转方式、调结构,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软实力,对于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山东省蓝黄经济区战略、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何让文物“活”起来
时至今日,我省管辖海域内仍保存着众多的水下文化遗存和沿海明清海防设施,它们和分布于地上地下的文物古迹一样珍贵,是不可再生、无可替代的公共文化资源和海洋资源,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我国海洋主权的历史积淀和实物见证。
为助力“海上丝绸之路”申遗,今年以来,省文物局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水下考古专业研究机构——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并提出了“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山东海疆历史文化廊道”的构想。
据了解,山东海疆历史文化展示廊道,主要包括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程、沿海海防设施的保护与展示工程、近现代建筑保护与展示工程、山东近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工程、黄河三角洲盐业遗产保护与展示工程、日照沿海龙山文化(含大汶口晚期)遗址群保护与展示工程等。
“‘山东海疆历史文化廊道’的区域范围主要是山东沿海和近海海域,该项建设将有利于山东旅游业的抱团发展。”谢治秀表示,“山东海疆历史文化廊道”建设工程除了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展示工程外,还有利于整合文物旅游资源,形成山东海疆历史文化的展示廊道。
需做大量基础工作
“从当前各地情况来看,申遗和保护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会议认为,与大运河保护申遗工作比起来,“海上丝绸之路”保护申遗工作历时可能更长、涉及面更广、任务更繁重和艰巨,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时应当看到,尽管前期做了不少工作,但目前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尤其是我省海上遗产点内涵丰厚、点多面广,还有大量基础性工作要做。
其中,保护工作不可忽略。近年来,水下文化遗产成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新的热点,也成为违法犯罪分子觊觎的新目标,盗捞和破坏水下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愈加猖獗,非法围填海、滥采海砂、随意倾倒废弃物,以及在水下文物埋藏区周边非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了水下文化遗产的安全。
为此,省文物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厅在10月28日上午举行的山东省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上签署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山东省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办公室”揭牌,两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进入实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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