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高唐县城市管理局为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安排,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学党章、戴党徽、树形象”活动。要求党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党徽;在县委、政府及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时要佩带党徽;同时党员佩带党徽应当严肃、庄重,要自觉维护党徽徽章的尊严,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