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办理了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门诊大病证,及因急诊、抢救和患法定传染病住院治疗的,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
定点社区就诊应注意事项
参保人就诊时,定点社区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其身份证和社保卡,确认参保人本人就医。对初次就诊的患者,定点社区应为其建立门诊病历。定点社区应尽可能安排签约人的家庭医生接诊。要优先使用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确需使用范围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的,应先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在病历上签字确认。普通门诊每次开药量一般不超过7天,急诊不超过3天,慢性病一次开药量不得超过一个月。
定点社区应安排家庭医生接诊少年儿童。有条件的定点社区应安排执业范围为儿科的医师接诊少年儿童。定点社区应积极引入儿科专业医生到定点社区执业。接诊少年儿童的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对病情复杂、病情变化快及年幼的儿童要密切观察病情,及时进行转诊,确保医疗安全。定点社区应根据临床需要,配备适合儿童使用的药品和耗材,满足儿童诊疗需要。
健康查体纳入门诊统筹
为推进我市参保人的健康管理,加强常见慢性病干预和健康教育,《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群体健康查体纳入报销的具体办法。除市(区)已统一实行健康查体的人员外,定点社区可为签约人每年安排一次基础查体(查体费用在签约人年度门诊统筹限额内支付)。定点社区应建立健康管理制度,为所有签约人建立健康档案,有计划地进行健康筛查。
为确保《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目前,市人社局正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并将于近期陆续出台。市民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关注查询,或拨打民生服务热线12333进行政策咨询。(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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