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扬尘污染已成济宁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杀手”,为提高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水平,迎接“省运会”的召开,从即日起,济宁市决定开展煤矿及周边储煤场综合整治工作,依法整治规范煤矿及其周边储煤场,防止扬尘污染,创造优美的城乡环境,推进“生态济宁”建设。
整治范围
整治主城区及县市区煤矿和周边储煤场
当你经过煤矿矿区煤场,或者储煤厂周围,你会发现那里煤尘成堆,或风乍起,或车轮碾过,煤尘立即扬起,遮天蔽日,让人掩口不及,叫苦不迭。为了抑制煤炭扬尘,防治大气污染,我市在煤矿及其周边储煤场开展综合整治。
记者了解到,这次综合整治范围是主城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内煤矿及其周边储煤场(含洗煤厂),以及主城区以外其他各县(市、区)辖区内煤矿及其周边储煤场(含洗煤厂)。
在综合整治过程中,我市将采取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防止扬尘污染,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市煤炭局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调度各县(市、区)煤矿及其周边储煤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各煤矿及其周边储煤场综合整治情况纳入到对各县(市、区)的年度考核之中,对完不成煤场综合整治工作的县(市、区)进行责任追究;对不落实治理措施,达不到治理标准的煤矿报请市政府责令其停产整顿;对限期达不到整治要求的煤炭经营企业,吊销相关执照。而且,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各有关部门停止对新建储煤场地的审批。
具体举措
煤场设置围挡加“防尘罩”出口安设自动喷淋装置
在煤炭扬尘防治过程中,各煤矿矿区内煤场必须设置围挡、防风抑尘网,并安装固定式或移动式抑尘自动喷淋装置。运煤出口必须安设运煤车辆清洗设施,外出运煤车辆必须100%冲洗并采用帆布密封。煤场出口道路必须硬化并保持干净整洁,煤场出口100米范围内无明显扬尘。煤矿边界处颗粒物浓度达到《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对达不到整治标准的煤矿责令其停产整顿。
各矿区周边储煤场(含洗煤厂)必须手续完备,有合法的用地、环评等手续,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储煤场的场坪、进出路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整洁;煤场周围配备高于堆存煤炭1至2米的挡风抑尘墙、防风抑尘网等设施;煤场内必须安装固定式或移动式抑尘自动喷淋装置。
另外,储煤场出口处应当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装卸煤炭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外运煤炭车辆100%进行冲洗并采用帆布密封,煤场出口20米范围内无明显扬尘。对无合法的用地、环评、工商登记等手续的储煤场依法取缔,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地貌。
新闻链接
济宁含煤面积3920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一,煤炭资源储量270亿吨。分布在10个县市区,涉及86个乡镇、3663个村庄,是全国重点规划建设的十三个煤炭生产基地之一。现有煤炭生产矿井47对、在建矿井7对,加上境外9对,年产原煤近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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