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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工商局强化烟花爆竹市场监管

2013-12-09 12:56:19  |  来源:山东信息港  |  作者:王慧  |  阅读:  字号: T   T
 

 

    本网讯   春节将至,为了确保我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切实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梁山县工商局开展了“排隐患、促规范、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重宣传、保平安”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我县烟花爆竹经营户数量较少,春节烟花爆竹尚未大规模上市的现状,现阶段将法律法规的宣传、相关许可证件的备案、相关许可证的办理、经营范围的审核变更做为工作重点。
 
    加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执法人员深入经营场所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烟花爆竹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社会各界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公布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消除隐患,形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舆论监督氛围。
 
    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主体。梁山县工商局严把经营主体登记准入关,认真审核烟花爆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程序,对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要求其必须在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后,才能够申请领取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对证照不全或有效期失效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依法予以注销;对无证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以全县的10个基层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店、摊点进行严格检查,对辖区市场上烟花爆竹的进货票证、质量证明、包装标识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查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包装标志不全的烟花爆竹、严查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凡销售有抽检结果不合格、涉及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的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下柜下架、停止销售并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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