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工作,实现“以票控税”,临沂市兰山地税分局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了发票对税源管理的重要作用。
一是突出重点,深挖细查。根据上级要求统一部署,结合税收专项检查,选择房地产与建筑安装、商业销售、现代服务等行业和领域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找准目标,深挖线索,将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行业税收专项专案检查、重点税源检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组织、一同进行,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深入整治违规、虚假发票“买方市场”。
二是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利用税收专项检查对使用、取得虚假发票入账核算、财务报销、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检查发现有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的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 (15日) 内,换取正规票据,否则不得用于税前扣除和抵扣税款;并认真对待发票举报案件,做到举报一起、受理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
三是对查处情况实行跟踪问效和考核评价。将检查情况形成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的检查情况报告,定期对查处工作进行通报讲评,剖析典型案例,分析特点手法,完善检查对策,加强工作督促,积极探索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将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并将查处质效纳入年度行政评价考核之中,进一步调动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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