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公布了《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按照《目录》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对服务价格实施科学管理,分清权责,规范政府的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国家及我省不断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力度,原来一些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服务项目逐步转为经营性的专业服务和中介机构服务,如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带有强制性质的检验、检测、鉴定、评估、培训等服务项目。由于市场准入的限制,这些服务又大多带有垄断性质,价格行为不规范问题突出,社会反映较多。此次制定《目录》,旨在解决这些问题。
此次《目录》的调整范围主要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服务价格,主要分为6类:一是地方铁路、公路的客货运输,危险废弃物处理等重要公用事业价格;二是医疗、教育、有线电视、殡葬、游览参观点等重要公益性服务价格;三是垄断的有形市场交易及带有行政许可性质的检验、鉴定、认证等重要的专业服务价格;四是竞争不充分的代理、招标等中介服务价格;五是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价格;六是其他服务价格。
从《目录》中看到,部分原政府管价项目进一步下放部分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费授权市人民政府定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授权市人民政府在省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地价格,公有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金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等,授权市县物价部门管理的服务价格达到29项。
这一《目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5月31日,关于《目录》中涉及的项目详细内容,消费者可以到山东省物价局官方网站查询列入价格管理目录的服务类别。此外,在执行期间,如法律法规就服务项目作出新规定的,有关项目将自动进入或退出。(司新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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