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讯 日前,患儿张凌鑫从中国人寿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新农合大病保险专柜领到了2400多元报销款,这是他在领取了新农合的补偿后又领到的一笔补偿金。据了解,小凌鑫是当地新农合与商业保险联姻后的第一位受益者。
张凌鑫家住峄城区阴平镇,1月29日,在省千佛山医院被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住院治疗13天,共花医药费3.2万元。家人给他参保了新农合,新农合根据大病保险政策,给予补偿了2.03万元,并告知还可以到人寿保险再报销。随着中国人寿承接大病保险业务的开展,该患儿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9500多元,按相关计算标准,还能再报销2400多元。
据悉,根据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办法,参合农民不需要另行缴费,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0类重大疾病,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商业保险再给予二次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每年每人最高可补偿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