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科学、规范、高效运行,山东省发改委决定对省级创新平台实行动态管理,连续两次评价不合格的,取消省级创新平台资格。
省发改委日前首次启动对省发改委批复建设并已通过验收的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两个省级创新平台进行定期评价,内容包括经费保障、硬件条件、人才结构、科技活动、科技成果和经济效益等,由第三方机构对评价材料进行核查、打分评价,最后经省发改委审核确定。
省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对省级创新平台进行定期评价管理,旨在加快省级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评价合格的,将给予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扶持,以促进其研发成果尽快实现产业化。
据介绍,我省2008年启动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报工作,以鼓励建设为主,此前并未开展定期评价管理。今年启动定期评价以后,每两年评价一次,其中奇数年为评价年。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由省发改委批复的省级创新平台共有106家,其中有18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88家省级工程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