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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烟台苹果”于2008年获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1年又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下一步,我们将从包装标识、宣传用语入手,鼓励引导企业在产品及产品包装上使用‘烟台苹果’地址标志证明商标、驰名商标和统一的宣传用语,整合品牌资源,最大化发挥品牌影响力。”白国强说。
近年来,烟台市多方面推动烟台苹果品牌建设,召开农业电商培训班、启动“烟台苹果品牌战略规划”制定、参加国际性展示交易会、发行苹果邮票、“烟台苹果十大品牌”评选等活动相继开展。
其中“电商”得到了烟台市的极大重视。“电商带来的是销售模式的改变,以往市场上苹果鱼目混杂,外地消费者不容易吃到正宗的烟台苹果。由于网上购物是产地直邮模式,既可以提升烟台苹果品牌影响力,又能提升附加值。”烟台市农业局产业化科科长申俊立认为。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果农已自发实行改变。栖霞市苏家店镇孙家村果农孙小磊,2013年在淘宝生态农业开设了网络店铺,专门销售栖霞苹果,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0多万元、利润25万元。目前,仅栖霞市就开设相关网络店铺560多家。
为了在电商时代抓住机遇,烟台去年开始着手建设农产品自主电商平台——烟台苹果网,并开展了烟台苹果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今年将在烟台苹果网的运营与推广、烟台苹果价格指数的发布及市场动态分析、烟台苹果产销对接会的扩大化等方面作出更多努力。”申俊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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