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现代农业是农业发展的出路所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提出了重大要求,而迫切急需配套的就是体制建设。
经过农村改革35年的发展,得力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13亿中国人的温饱难题已然成为“昨天”,但在新形势下,农业的深层次改革摆在了桌面,如何适应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与工业化、信息化的洪流相融合?是今天发展现代农业急需建设的体制架构。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改革的身影。现代农业,改革重在体制建设。
从商鞅变法开始,重农抑商成为中国社会的常态,这一切源于生产力的落后和封建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需要,但也形成了千百年来一般大众对土地特有的眷恋情节。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国的“市民”是伴随着失地农民相伴而生的,是“流民”转化为工业劳动力的产物。而“流民”的产生必定会带来社会阵痛,因此,改革中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是不能破除的“金钟罩”,必须守住红线,以实现农民全面享有改革福利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
依据国情,在中国很难发展像阿根廷、美国、澳大利亚等那样的超大规模种植园经济,人多地少的先天条件决定我们须走适度规模的路子。而农业现代化的产业园区应该是集约的家庭农场的集聚体,其就业的吸附能力一定要足够强,附加值一定要高,而在规模经营的初期,国家的扶持是健康发展的保障,因为自加入WTO后,本就先天营养不良的农业产业已经千疮百孔,尽管经过持续多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的倾斜,对“三农”发展的资金、政策倾注,仍未“底气十足”,在新的历史时期看来,这种“底气”应该由政府来赋予,而恰恰政府大有作为,比如农村土地的确权、规模化家庭农场的资金扶持、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贷款担保等,一个宏观健康的架构保障是一种导向。
农业经营体系是体制建设的核心,农业经营体系的多样化是各国在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必经之路。在我国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作为有三:一是产业链的培育,生产、销售、加工本就是不可分割的主体,在农业合作社基础上的,以家庭农场参股的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是合作社经营壮大的需要。二是劳务的外包,高附加值农作物的种植、收获很难在家庭夫妇单一单位完成劳动,在种植、收获阶段采用社会化调度平台,平衡农业种植作物不同生长周期劳动力需求是实现科学经营体系的人力保障,也有利于实现就业的充分。三是土地确权流转、规模适度,发展现代农业根本在于实现农村发展,其土地确权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制度保障,规模化种植是实现机械化、科学化、集约化种植的需要。
农业的现代化关乎城镇化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因此,体制建设迫在眉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