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良玉 通讯员 杨红省 肖华荣)
3月26日,来自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德安发〔2024〕1号)精神,结合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交警支队决定,自3月25日至5月31日,严查“七类重点车辆、十类重点违法”,在全市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期间,全市公安交警将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以及农村地区三轮四轮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高速公路上重点治理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普通公路上重点治理超载、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非法改装;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重点违法行为。通过行动开展,查处一批易扰乱秩序、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起底式消除一批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据悉,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开展为期十周的专项整治,其中包括三个统一行动周和七个统一行动日:清明节前一周(3月28日至4月3日)为农村“两违”治理统一行动周,以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为主进行治理;劳动节前一周(4月24日至30日)为高速公路秩序整治统一行动周,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为主进行治理;春季行动最后一周(5月25日至31日)为普通国省道突出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周,以货车超载、疲劳驾驶为主进行治理。此外,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行动部署,每月5日、15日、25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
德州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乘人员,春季务农出行、客货运输、踏春郊游增多,交通安全时刻不能放松。春季易困倦,尽量不要长时间驾车,更不要疲劳驾驶;驾车出行要遵规守法,切勿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违法占道,不要强超强会、随意变道、分心驾驶,更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酒驾醉驾;要提前关注路况、天气,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避免强降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期间驾车出行。乘车出行一定要乘坐安全合规车辆,务必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切勿乘坐超员客车、非法营运车辆以及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