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朝华
为进一步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商河县财政局按照“全面覆盖、责任清晰;真实准确、科学合理;强化应用、公开透明”的原则,多措并举,全面组织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切实提高绩效自评站位和效能。
统筹部署,有序推进。制定《商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商财绩〔2023〕1号),明确自评对象和资金范围,强化各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对照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2022年度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实现所有部门单位、所有资金项目自评全覆盖。
组织自评,压实责任。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资金使用单位是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责任主体,压实各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引导各预算单位客观自评。
严格审核,把控质量。为确保本次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完成,商河县财政局明确审核流程,提高审核要求,督促工作进度。在绩效自评过程中,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对单位提出的问题及困惑及时给予解答,并深入单位和项目现场核实工作进展情况,紧抓绩效自评抽查复核,以提高单位绩效自评质量和效率。
强化自评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商河县财政局建立“单位全面自评+财政重点抽查”机制,将绩效自评情况与预算单位年度考核挂钩;将财政重点抽查结果与预算单位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随同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实施绩效自评,充分发挥绩效自评“刀刃向内”的作用,让预算单位对自身项目“健康状况”进行自检,通过查找项目的优势弱项、可行性,以及对项目的后续情况进行持续跟踪问效,优胜劣汰,实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下一步,商河县财政局将从自评项目中筛选重点项目,组织开展财政对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重点评价工作,完善评价体系,切实发挥绩效评价作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