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安市水利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围绕全市重大决策部署、公众关注关切和重点水利工作,完善机构平台、突出重点难点、优化程序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高效推动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覆盖、信息数据全公开,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泰安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牵头抓、全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了“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的“1+N”工作体系和科室站(中心)联络员制度,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把责任切实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畅、高效运转。同时,根据政策变化和人员调整,及时跟进专题业务培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保障全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坚持系统升级,精心打造信息平台。持续加大投入,引入专业技术力量,打造以门户网站为主体、其他信息媒体为辅助的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立足水利工作实际,借鉴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高效完成了门户网站的迁移、改版工作,优化规范栏目设置,有效提升了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维护,及时发布重点水利工程、水旱灾害防御、农村饮水安全、水生态文明建设等水利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协同联动,积极探索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开设了调查征集和网友问答板块,变被动接收为主动发声,变单向发布为双向互动,增强了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针对性。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进社区、进学校以及邀请公众参观水利工程、节水宣传教育基地等方式,展示水利工作成果,扩大政府信息的知悉范围和影响力。
坚持依法依规,强力推进工作落实。一方面,聚焦水利重点,扎实做好主动公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共性)及重点领域目录(专项)》要求,及时更新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等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每年年初,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水利工作开展情况,调整出台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并以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载体,规范高效地完成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河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水利工作,逐步加大公开力度,努力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另一方面,畅通公开渠道,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针对部门依申请公开信息逐年增多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研究,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要求、规范和流程,确保办理程序高效规范。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平台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接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明确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个工作日内转送至承办科室或单位,协调督促承办科室单位与局法规监督科开展调查核实及会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效办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明确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划分,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的专业化、法治化、程序化水平,并积极探索建立答复回访、举一反三机制,主动沟通、跟踪服务,确保办理质量不失分。比如,今年8月份我局一次性收到来自一位申请人提出的12项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时间短、申请内容多而复杂。收到当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立即转至相关科室,并于第二日召集相关科室站和法律顾问进行会商座谈,就答复形式和内容开展研究讨论,仅用7个工作日时间,就完成了该12个申请公开事项的登记、转办、会商、问询和答复工作。
坚持制度建设,保障公开常态长效。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印发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会议开放制度》《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实现了政务公开“以制度规范、以制度约束、以制度强化”的全流程管控,为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信息公开安全管理,按照制度规定审核信息发布,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