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人大专项工作评议要求,全面做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沂源县人社局履职作为,确保全县精准扶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以夯实数据为切入点,建立社保扶贫长效机制。建立村(居)到户逐人核对、镇(街)初步审查、县社保中心最终复核的“三级审查”工作模式,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无误。对扶贫信息平台贫困人员数据,及时动态更新维护。加强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数据互通,确保符合政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以落实待遇为出发点,抓好居民保险精准扶贫。落实“应保尽保”,按每年300元的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范围;落实“应发尽发”,开展精准扶贫人员待遇预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按时领取到养老金;落实“应领尽领”,采取“政策找人”方式,主动汇总形成全县重度残疾人名单,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可提前5年领取到居民养老待遇。截至目前,共为9559人代缴2020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286.77万元,为25125名贫困人员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028万元,为51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44万元。
以正向引导为着力点,推动工伤保险精准扶贫。开展以“工伤预防先行,筑牢安全长城”为主题的系列工伤保险宣传日活动,强化正向引导;对用工方式灵活、流动性大、贫困劳动力相对集中的工程建设行业,加大检查力度,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避免因工伤伤害致贫、返贫现象发生。截至目前,全县建筑、交通运输业、水利、能源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已全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以保障生活为落脚点,推进失业保险精准扶贫。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到90%,降低因失业致贫、返贫风险。落实失业保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贫困人员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2019年4月至今,共为领取失业保险人员25907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53.6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