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民政局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困难群众“一户一策”靶向救助机制,实施救助流程再造,完善救助服务机制,织密筑牢民生保障网,着力打造温暖、高效、贴心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让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
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改革。崂山区将原来由区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全面委托下放到街道,优化审批流程,压缩救助时限,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批时限由33个、19个和20个工作日压缩至9个工作日之内。同时,在街道设立50万元的临时救助绿色通道备用金,对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急难情况的困难家庭在24小时内快速救助。
构建立体化、网格化的救助服务平台。崂山区为全区30个管区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并进行救助资源整合,在管区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有效构建了“3公里社会救助服务圈”;全面实施社会救助网格化管理,将每个社区划分为2个-3个网格,为全区162个社区配备735名社区网格员,实现低保、特困等18项民政业务由社区网格员开展零距离帮办、代办,实现困难家庭申请救助“一次不用跑”。
建立科学严谨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对申请救助家庭的收入、房产、车辆和金融资产等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大数据核对,确保客观准确;推行社会救助第三方评估,多渠道了解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为审批环节提供翔实的依据。建立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登记制度、低保复核制度、动态管理制度、长期公示制度和区、街、管区、社区及互联网“4+N”公示体系,在实现农村低保金区级“一本通”发放的同时,对失智、失能人员低保存折非本人保管的实行登记备案;对超出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给予6个月渐退期,确保脱贫困难家庭“扶上马再送一程”。
建立困难群众“一户一策”靶向救助机制
有效缓解困难家庭的失能人员照护负担。2018年,崂山区建立特殊困难家庭“一户一策”救助机制,对低保、低保边缘等困难家庭中的失能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重度失能每月60小时、中度45小时、轻度30小时的服务标准,开展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基本照料服务,给予困境家庭有效扶助。截至目前,全区共为478名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提供了基本生活照料,发放补助500余万元。
着力提升低保家庭在校子女救助水平。在对低保家庭小学到高中子女开展春、秋两季入学教育补助,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高校子女开展教育救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一户一策”救助机制,建立低保家庭在校子女餐费补助机制,义务教育阶段每人每学期补助880元,中等、高等教育阶段每人每学期补助3000元。截至目前,崂山区共为274名低保家庭在校子女发放餐费补助122万元。
着力提升特殊困难失能人员的幸福感。崂山区结合困难家庭大走访、大调研工作,认真“解剖麻雀”,详细了解群众生活状况,听取困难诉求,分析困难原因,调研发现困难失能人员用不起纸尿片的难题后,建立特殊困难家庭刚性卫生用品保障机制,为全区75名该类人员每人每月配发100片纸尿片。目前,已累计发放价值20余万元的纸尿片,有效解决了这部分群体的实际困难。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救助不断升级
推进城乡一体,解决城乡救助“不均衡”问题。崂山区从全区困难家庭实际出发,2016年实现低保标准、分类救助标准城乡一体,现行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00元,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86户、1824人;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最高达每人每月1800元,全区共保障特困人员112户、113人。低保和低保边缘人员医疗救助比例高达98%、95%,并通过临时救助兜底的方式,实现低保人员基本医疗费用“零负担”。
积极主动发现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发挥社会救助网格化管理优势,由社区网格员定期对网格内的因病、因残致困家庭开展主动排查,并将撤销低保待遇家庭纳入重点排查范围,对有返贫苗头的家庭及时介入,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共对排查发现的17户困难家庭的38人办理了低保待遇;实施临时救助55人次,其中,启动绿色通道救助28人次,发放救助金19.2万元。
扶贫与扶志并重,促进向精神救助升级。崂山区积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施了困境人群“零危机”支持行动,聚焦低保、特困、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投入资金15万元,运用“心理咨询师+社工+志愿者”的工作模式,开展困难群众心理救助;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试点开展“樱你而益”低保家庭结对帮扶项目,盘活低保对象樱桃、大白菜、土豆等农产品资源,激活困难家庭劳动力,提高困难家庭生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