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路子强 通讯员 张迪)为调动各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高唐县梁村镇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制定完善考核评比办法,根据各村工作情况予以奖补激励。
对“平清”工作,验收达标的村,按照每人12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对“种增”工作,制定的规划可行、可持续发展,并能带动群众、集体双增收的村,按照每人2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对发动群众自发完成胡同硬化的村,验收达标后,按照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对工作进展不明显、督导后还没改进的,进行班子调整。对标准不高、消极应付的村取消各种奖补资金,并约谈支部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