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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季也是工商贸企业火灾易发多发时期,结合新《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于2018年1月24日实施,诸葛镇积极开展新《规定》及消防知识培训活动,该镇聘请资深专业老师入车间、进商场,通过投影仪等设备,利用大量生动的案例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做了深入宣讲,图文并茂地对法律条文作了解释,使广大职工易于理解乐于接受。培训结束时,对各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考试,有效增强了各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预防火灾的能力。同时,镇安监办、派出所加强了对重点单位的消防检查,全力以赴消除隐患,为确保安全奠定了基础。
沂水县诸葛镇 邢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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