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镇环保专项攻坚整治工作。切实做好全镇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结合我镇实际,对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提出以下四个工作要求。
(-)务必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排查。各村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纳污坑塘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存贮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的坑塘天然或人工的、有积水且无防渗措施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坑塘、矿井塌陷区、露天采矿坑等区域;存在或可能存在非法向坑塘内排放、倾倒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全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二)突出检查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突出重点行业检查,加大对畜禽养殖、矿山开采、涉重金属、造纸、石油化工、季节性生产等涉水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查和夜查相结合,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去向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突出重点区域检查,加强对无自然水体流经地区的监督检查,查清区域内污水排放去向,严禁非法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
(三)加大惩处力度,直接曝光典型违法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接查处、直接曝光。综合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等各类手段,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及时、严肃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限。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纳污坑塘,根据污染程度,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治时限,报请镇政府依法开展综合整治。
(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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