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芹)为积极应对冬季采暖期可能引起的重污染天气,齐河县环保局及时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近期抽调20名技术骨干进驻全县20家重点企业,监督企业落实停产限产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该局规定每次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Ⅰ、Ⅱ、Ⅲ级级别时,要求各驻厂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进驻企业,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停产限产各项减排措施,现场监督企业的生产设施是否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处于停产限产阶段,对相关企业要求每天一督查、一上报,一周一汇总、一通报,驻厂人员巡查期间,现场检查企业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是否按级别全部落实到位,驻厂人员每天及时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限产企业的督查记录,严格按照级别如实上报,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严肃追究驻厂人员的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