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高青县公证处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于十月份成功开展了“老年人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活动开展前进行广泛宣传。高青县公证处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大力宣传,到农村集市、社区发放宣传材料,尤其对前来咨询需办理公证的老年人广泛告知,确保有需求的老年人能够享受到此次活动提供的法律服务。
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活动期间,高青县公证处为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5件。只要符合遗嘱公证受理条件,全部免费办理,让我县老年人花费零成本接受公证法律服务。
为老年群体开辟“绿色通道”,特别是对70岁以上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活动期间,高青县公证处老年人预约办理公证14件,上门服务6次。
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高青县公证处与县法律援助中心都位于高青县司法行政服务中心,这极大的方便了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高青县公证处的公证员们常常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主动告知有困难的群众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用,并引导当事人直接前往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援助手续,方便快捷。活动期间,高青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6件。
此次“老年人公证公益服务月”的开展受到了我县群众的广泛好评,极大的帮助老年人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高青县公证处也将以此为契机提升服务理念、增强业务技能,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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