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在2月20日滕州市城市工作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表彰会议上,印发了滕政办发〔2016〕15号文《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选用品牌电梯的通知》。文件规定,将行业内年度评选的中国十大品牌电梯作为市场准入约束性条款,列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基础设施配套部分的重要内容;凡未按要求选择使用品牌电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及备案工作;国土、规划、住建、建工、质检、安监等部门将加强协作,严格履职,严把电梯准入关,确保电梯质量和安全。这是滕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委员建议,快速采纳落实的硕果之一。
在1月13日滕州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上,薛现中委员做了《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与使用的建议》大会发言,就电梯选用、维保、监管等建言献策。市党政主要领导、所有常委和副市长、部委办局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枣庄市委常委、滕州市委书记董沂峰,在11名委员大会发言后逐一点评,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虚心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吸收和采纳。会后,相关部门迅速研究出台了这一文件,将从源头上保障电梯安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