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针对目前电动车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市场管理混乱,对城镇交通带来较大安全隐患等问题,近日,张汪工商所对辖区内电动车经营户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治。
查主体资格。一方面查生产企业的主体资格,看是否取得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有企业都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的电动车全力收缴,杜绝销售。另一方面检查经营者的资格,看是否核准销售电动车,经销的电动车是否是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对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擅自从事电动车销售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视情节处罚。
查产品质量,电动车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相关要求,对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责令停产,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行为,严格依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冒充取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品牌、某某协会的荣誉证书等行为,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虚假过度宣传、“三包”承诺是否履行到位,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进行查处。
查商标的使用。主要检查是否用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是否混用注册商标,既未在电动车上注册而使用在电动车上,是否存在傍名牌行为。对商标使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据《商标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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