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8月7日,市老龄委出台了《东营市“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对创建活动总的要求、“敬老文明号”基本条件、评选与表彰程序、创建与管理办法以及其他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指出,“敬老文明号”是全国、省、市、县四级联创的为老服务品牌。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切实加强社会主体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办法》规定,“敬老文明号”重点在经营、管理和服务中,为老服务事迹突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基层单位、行业和窗口中创建,每三年表彰一次,不定向安排名额,采取单位申报、逐级评选、审核、推荐的程序开展。获得本级“敬老文明号”后方可参加上一级评选。“敬老文明号”实行挂牌制度,动态管理,每年对已经挂牌的“敬老文明号”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将给予降级或撤销“敬老文明号”处理,并更换或收回牌匾。各级建立信息反馈和监督机制,设立服务和接待热线,及时受理、依法解决举报和投诉问题。
同时,《办法》还对“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档案信息管理、牌匾规格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