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法律援助机构结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擦亮法律服务窗口”工程的实施,坚持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与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与落脚点,通过“四个一”举措,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实效,努力实现弱势群体的“维权梦”。
建立一个体系,宣传群众“维权梦”。全市建立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开展了法律援助“一村一个明白人”活动,今年5月份,市司法局和市残联联合开展了“助残法律援助宣传月暨法律援助乡村行”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传,鼓励弱势群体敢于维权、勇于追梦。
畅通一条专线,托起群众“维权梦”。全市通过畅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普遍建立完善了值班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来电来访、案件受理、回访及投诉等情况,将相关数据及时录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并定期进行舆情分析,改进工作方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做到符合条件的一律即时受理、应援尽援,用最快捷的手段、最高效的方法,方便弱势群众诉梦、圆梦。
形成一套机制,保障群众“维权梦”。全市通过开展创建“法律援助便民示范窗口”活动,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标准,积极推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责任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全程跟踪机制,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考评指标,完善奖惩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确保了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树立了良好的政府法律援助形象,为群众“敢维权、能维权”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
壮大一支队伍,实现群众“维权梦”。突出“法律维权行、共圆中国梦”主题,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吸纳全市459名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定期到村(社区),上门为老百姓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打造即时援助、就近援助“直通车”,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调解解决矛盾,以法律武器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今年全市办理928起法律援助案件,妥善化解纠纷326起,实现了困难群众的“维权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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