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斐报道)近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亮进度”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专场,介绍我市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相关情况。
发布会介绍,7月31日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我市以满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需求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行动,取得良好进展。截至8月27日17时,我市通过补贴资格认证养老机构96家,养老机构中中度失能以上老年人已领取消费券2622张,使用1805张,核销资金209.76万元,位于全省前列。同时,各县市区正积极推进提供社区服务和居家上门服务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遴选工作,同步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和居家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的落地实施。
补贴项目包含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
发布会介绍,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经统一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居住地为滨州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且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地址在滨州境内可享受本次补贴政策;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此次补贴项目包含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补贴标准方面,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抵扣比例暂定为人均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其中,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800元,居家上门服务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500元。两种消费券不能兼领兼得,只能领取一种。对于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费用,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抵扣额度为每人100元。除此之外,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也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三方面持续发力推进养老消费补贴政策落实
发布会介绍,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市将从三个方面持续发力,扎实推进养老消费补贴政策落实,切实改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确保政策红利更加精准、便捷、公平的惠及每位失能老人。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多维渠道大力宣传,确保政策应知尽知。结合“养老服务消费季”活动,组织政策“进社区、进机构、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设立“代办点”配备“代办员”,协助老年人便捷完成信息注册和消费券核销,提升服务的可及性。
创新机构监管方式。通过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对参加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通过线上线下核查、老年人满意度调查、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虚假服务、服务质量差、老年人满意度低等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切实保障群众利益,提升服务质效。
严守资金使用红线底线。我市将不断优化补贴流程、提高兑付效率、加快资金结算,采取抽查检查等措施,强化资金监管,严厉打击虚假交易、骗补套补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