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昭勃)
近日,德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4月10日至9月30日期间,遇有合适的气象作业条件,各县(市、区)作业点将通过地面作业装备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或防雹作业。
人工影响天气是我市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集中作业期(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遇有合适的气象作业条件,各县(市、区)作业点将通过地面作业装备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或防雹作业。
作业影响区域为:各县(市、区)所属作业点周边12公里区域,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作业用弹。
需要注意的是,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市民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尽可能待在室内。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作业用弹,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拾取,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局,以便妥善处理。如拾取后因自行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引起不良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