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秀萍
通讯员 王宏 报道
本报烟台讯 3月26日上午,记者从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主要业务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全市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60.46亿元,同比增长13%;审批提取住房公积金110.56亿元,同比增长28%;面向1.77万户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9.48亿元,贷款户数、金额同比分别增长45%、61%;实现增值收益6亿元,同比增长4%。当年资金使用率118%,比上年增长22个百分点;住房贡献率95.17%,比上年增加14.01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末,烟台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239.72亿元,审批提取774.65亿元,发放贷款656.23亿元,累计实现增值收益51.2亿元。
“住房公积金工作事关百姓民生,对于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助力稳业安居、增进民生福祉发挥着重要作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刚介绍,2023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政策优化、服务提升等多项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住房公积金政策保障更加坚实有力。烟台市在2022年推出支持住房消费“一揽子”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了“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不低于20%”“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8项利民、惠民新政策,有效发挥“惠民生、稳增长、促发展”作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占同期全市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的比重由2022年的29.78%提升至2023年的48.03%,充分发挥了“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有力促进了全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李刚介绍,为了让更多群体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红利,烟台市还推出了对新市民、青年人的倾斜性扶持政策,从提取和贷款两方面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购房。同时,明确“个体工商户缴存”等5项业务标准,有效扩大受益群体。全市建缴职工155万人,比上年增加11万人,当年新建8.9万人;实缴职工90.6万人,比上年增加3.2万人。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持续深化,协同推进新建企业源头治理与规上企业重点突破,在执法维权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全员建缴。全市当年新增缴存单位2474家,新增缴存职工8.87万人,归集扩面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值得关注的是,为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日前,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再出新政,本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和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等。其中,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购买新建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等高品质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90万元。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统一为8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和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