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泮晓阳)“献血者累计献血不满一千毫升的,终身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9月7日上午,在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聊城市干部保健服务中心主任刘庆华就献血群众免费用血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刘庆华表示,在《聊城市献血办法》(下称《办法》)中,聊城市充分吸收《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鲁卫发〔2018〕15号)文件规定做法,以立法的形式对聊城市献血者免费用血工作进行了明确。《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献血者累计献血不满一千毫升的,终身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可以累计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献血者累计献血一千毫升以上的,可以终身享受无限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可以合计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此外,聊城市进一步扩大免费用血范围,在《办法》第七条第二款中规定: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可以合计享受不超过一千毫升的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和捐献造血干细胞本人与其受益人用血报销标准是互不影响的。这些献血者用血报销优惠政策体现了聊城市对献血者权益的保障,同时也是为了鼓励和调动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加入到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的队伍中来。 |